特种设备许可证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按照以下要求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1)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整改后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后符合条件”;
(3)除本款(1)(2)项外,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
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工作外委
安装单位的理化检验、无损检测、热处理工作允许外委。
体系要求安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附件M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实施、保持体系,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并且形成体系文件。
安装单位体系设置的质量控制要素,除满足本规则附件M的规定外,还应当结合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的技术特性,设置穿跨越施工、隐蔽工程、通球扫线、安装现场防腐(补口)、防腐蚀保护等质量控制要素。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本单位是生产阀门的企业,是属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单位,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元件许可证于今年5月到期。现我单位换证许可已经受理,评审机构是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根据2019年2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文件中明确规定(产品型式试验与监督检验不作为生产单位许可证取证的前置条件)。因此
本单位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一致认为产品的相关型式检验可以后置进行。但评审机构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坚持要求产品取得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评审程序。鉴于本单位生产许可证快要到期,如果现在做产品型式检验,取得报告后,再进行相关评审,肯定难以保证生产许可证的延续性。恳请总局领导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助帮忙解决为感!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41、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系统责任人问题
问题:在学习时,有几个问题:
1. 我在咱们留言板上看到2020年1月2日,有一个留言,关于质量责任人的问题,给的答复说:作流程中有监督关系的不能兼任,比如焊接责任人与无损检测责任人不能兼任,终检验责任人必须单设;请问这里说的终检验责任人是否是指工程师?
因为我在 TSG 07-2019 新许可规则里只看到
M1.2.2 规定 工程师不能兼任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是否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
答复:1.终检验责任人一般是指检验与试验责任人。 2.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可以担任检验员工作。